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第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应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
发生劳动争议,委托律师代理
详尽说明服务操作流程
为您解答如何操作使用
为企业裁员制定详细方案
用户发表文章,奖励有细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第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应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
Copyright © 201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54824152 备案号:晋ICP备15000989号-1
版权声明: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