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把握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用人单位提供的业务是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务,即该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4)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时间、场所一般由用人单位决定或受其控制;
(5)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2.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