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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无合法经营资格而引发的纠纷

时间:2015-02-24 20:31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劳动者能遇到聘用自己的单位不易,通常不会对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进行过多的关注,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很可能会因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而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者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解决途径

  1.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的经营资格,并主张劳动权利;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用人单位的经营资格,并主张劳动权利。

  操作技巧

  1.劳动者在解决该纠纷时需把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形包括: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2.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发现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可向工商登记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通过工商登记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风险防范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用要求用人单位介绍单位、工作情况,并出示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资格、批准文件,必要时向工商登记部门或其他单位查询单位登记情况和企业信用状况,在发现该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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