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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职工推迟生产时,超出的天数算产假吗?

时间:2015-03-22 21:50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

  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作出如下回答: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个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后,应可参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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