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仲裁诉讼 >>

对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发纠纷的举证

时间:2015-02-25 10:44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

  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严格依据劳动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当遇到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当对劳动合同内容协商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劳动合同内容,这将直接影响对方劳动权利义务的履行,因此发生的纠纷多因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所致,变更劳动合同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变更劳动合同的合法合理性。

  操作技巧

  用人单位应提交如下证据:

  1.劳动合同书及岗位协议书;

  2.劳动合同变更是否经过协商一致的相关证据;

  3.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证据,包括企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当事人情况变化、不可抗力、其他正当理由等证据;

  4.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变更工作岗位的,应提供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据等。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