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根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只要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内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有以下几项: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移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而发生的争议;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