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实录
李某今年三十出头,在一家家装设计公司担心艺术总监,年轻有为。他跟妻子结识于大学校园,毕业后结婚,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一家人过得非常幸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元旦,妻子带女儿回娘家,回来的路上乘坐出租车出了车祸,妻子和女儿不幸离世。李某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整日沉浸在悲伤和回忆中无法自拔。一开始亲戚朋友认为他需要时间,可两年多过去了,李某的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于是亲戚带李某做精神鉴定,发现他因受到严重刺激导致精神分裂,情况非常严重,治愈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得知后,想要辞退李某。公司可否辞退李某呢?
律师分析
公司可以将其辞退。法律上有一种情况,即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过失,但合同已经无法正常履行,用人单位只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非过失性辞退。本案中,李某因妻女离世成为重度精神病患者,已经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不能正常地履行合同义务了。当然,这并不是李某的过错,但事实是李某不能再担任家装设计公司艺术总监的工作了,公司不得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此处有两点必须注意:首先,导致劳动者失去工作能力的疾病不能是职业病或因公负伤,不能与用人单位有任何关系,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将其辞退。其次,劳动者患病、负伤,失去工作能力后,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合同,必须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结束后,再商谈解除合同的事宜。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便是其中之一。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时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