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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全省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
时间:2015-05-02 08:58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次
5月1日起全省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各级法院将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当面释明,并一次性书面全部告知当事人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法院也要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并写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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